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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延边州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人才公告

        日期:2021-06-02 09:58
        为进一步加强州直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州直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的意见》、《延边州州直机关、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办法(试行)》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州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州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人才,计划招聘41人,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延边州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人才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统招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在20217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531日至2003531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以531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年龄、执业(职业)资格等条件,详见《2021年延边州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人才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现役军人; 

          4.“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202173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资格审查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地点 

          时  间:202169日至11日,每天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 

          地  点: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大厅(延吉市建工街500号) 

          (三)报名要求 

          考生(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延边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式1份、考生本人近期红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JPG格式,U盘自备)。由委托代理人代为报名的,委托代理人需另携带委托书(附件4)和委托人有效身份证。 

          2021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对符合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名现场填写《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名册》,经州征兵办审核通过后,录入考生本人信息。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门专业目录审核,专业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 

          (五)准考证发放 

          考生准考证由用人单位负责发放,发放时间为615日至16日(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30),准考证发放地点同报名地点一致。 

          (六)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七)有关规定 

          1.本次考试只允许每名考生报考1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一律视为无效并取消其报考资格。 

          2.此次报考各类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不得再次报考延边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擅自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或参加我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3.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者考试的视为无效。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报考延边州人才服务中心(单位代码30118)的日语翻译岗位(岗位代码01)和朝鲜语翻译岗位(岗位代码02)的考生,以州直事业编制身份派遣到延边州东北亚知识产权运营平台有限公司工作,服务期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工资待遇由延边州东北亚知识产权运营平台有限公司确定并承担。服务期满后,本人根据自身发展意愿,可选择继续在延边州东北亚知识产权运营平台有限公司工作,放弃事业单位编制;或选择解除与延边州东北亚知识产权运营平台有限公司的聘用关系,回到州直事业单位工作。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专业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笔试试卷采用客观题、使用标准化答题卡,考生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本次考试不接受考试成绩复核申请(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除外)。 

          笔试时间为2021620日上午9:0010:30。笔试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进入考场。每名考生需自备黑色碳素笔或中性笔、2B铅笔和橡皮。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精神,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初始成绩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并在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未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此优惠政策。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高分到低分顺序以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延边党建网发布的面试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面试顺序通过现场抽签决定,考官现场打分,成绩现场公布。 

          (三)专业加试 

          报考岗位需进行专业加试的,在《结构化面谈》面试结束后,进行专业加试,加试内容详见《2021年延边州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人才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专业加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60分,未达到及格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专业加试成绩按照分数权重计入考试总成绩。 

          (四)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专业加试等三项成绩相加计算考试总成绩。 

          非专业加试岗位考试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方式计算)。总成绩或面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视为总成绩不及格并取消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专业加试岗位考试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专业加试成绩占3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方式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专业加试成绩其中任何一项未达到及格线的,视为总成绩不及格并取消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不合格、未按时参加体检以及在体检期间自愿放弃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根据分数高低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岗位所需条件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该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试用人选,在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根据分数高低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安排到拟聘用岗位试用。公示期结束后,考生放弃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一)试用期、服务期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试用期、服务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服务期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要求,取消其聘用资格。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不得再次报考延边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擅自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或参加我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办理聘用手续 

          1.报考人员为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17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办理聘用手续时应向报考单位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未能提供的,不视为具有相应报考条件,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2.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九、纪律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应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yanbian.gov.cn/)为本次招聘考试的工作网站,请考生及时登陆查询招聘公告和相关通知。 

          本次考试各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考试机构,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一、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参加报名及考试人员全程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保持安全距离。 

          1.报名者须在本公告发布后,及时登录微信吉事办小程序,注册并完善个人相关信息,并获取个人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在报名、考试当天出示,显示非绿色的考生不得进入报名及考试场所。 

          2.报名和考试当天考生进入报名场所(考场)前进行体温检测和扫码,如出现发热人员(体温≥37.3),同时伴有一定症状的送至隔离室(隔离考场),进行隔离观察,视情况派专车送至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3.参加考试人员在往返途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须配戴好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全程做好自我防护,确保个人安全。 

          4.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报考人员出行请参考国家疫情等级地区调整信息,杜绝前往疫情中风险等级地区。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